江阴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江阴市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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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江阴市农村产权(徐霞客)交易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2-02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规范交易,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无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思路,建立起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交易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

二、总体目标

建立江阴市农村产权(徐霞客)交易服务中心,搭建徐霞客镇农村产权公开交易服务平台,对镇域范围内的镇村二级集体资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农村产权进行规范,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镇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地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保障集体和农民利益。同时通过农村产权市场化流通、交易行为阳光操作,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全过程公开透明。

2、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助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3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加强引导和监管,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业务指导、服务监督职能,通过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农村产权实行统一服务和交易,确保集体和农民受益。

4、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有点到面、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有序将镇、村二级各类农村产权纳入交易范围。

四、工作内容

1、成立领导小组。由王光华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范晓君副书记、刘忠明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邬海江、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李云华、许伟兴、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黄劲松、徐林军、国土分局赵建刚等部门同志任成员,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镇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2、建立交易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和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发布、业务受理、资格审核、网络交易等核心功能,实现项目信息的发布、登记、审核、竞价、成交公示、交易鉴证、交易结算等信息化服务。为农户和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利用咨询电话、设立咨询服务台、信息公开栏、宣传资料等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

3、明确交易内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发包;

3)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转让;

4)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出借;

5)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交易;

6)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股权抵押和流转;

7)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的流转交易;

8)其他依法属于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产权交易。

镇、各行政村上述资产新发生交易或原合同到期重新交易的,原则上必须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积极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闲置房屋和宅基地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流转交易。

4、明确信息公示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标明地块坐落位置、面积、流转年限、土地使用要求、流转底价、交款方式等信息。镇村两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厂房、土地需要标明坐落位置、面积、使用年限、处置方式、使用状况、使用要求、交款方式等信息;机械设备需要标明设备名称、型号、价格、处置方式等信息;农业生产性设施需要标明坐落位置、面积、使用年限、使用要求、处置方式、交款方式等信息。

5、明确交易申请程序。属镇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在申请交易前,必须按规定程序报镇有关领导审批,经审批后,方可申请交易。属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在申请交易前,须按以下操作程序办理:(1)村级集体资产交易前必须召开村委会议,将处置的对象、处置的方式和底价形成初步方案。(2)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与会村民(代表)必须达到2/3以上方能开会,最后经2/3以上与会人员同意形成最终决议。(3)会后,各村将形成的最终决议及会议情况,连同由村书记签字的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镇政府审批。(4)镇政府审核批准后,村级集体资产才能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申请交易。

6、明确交易办法。(1)协议转让:只征集到一个交易意向方的,可采取双方协议转让的方式,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要提供必要的交易场所并积极引导交易。(2)公开招标:征集到两个及以上交易意向方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招标者可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邀请投标者投标,并从中选择中标者进行产权交易。(3)公开拍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交易意向方的,可采取公开拍卖的交易方式。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由最高应价者获得产权交易的权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镇机关部门和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2落实工作经费。农村产权交易不收取任何费用,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指导监督。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村产权管理交易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合理的奖惩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中共徐霞客镇委员会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