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组织、人才、文化、生态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聚焦产业振兴,打牢乡村振兴“厚底子”。乡村振兴的重点是振兴现代农业,是持续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抓好农产品保障工作。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和第一责任,确保粮食的生产、供给、收益和调控等各项环节畅通。要注重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基础,不断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要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建设,建立特色产业集群,优化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把健康食品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方向。要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农产品加工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为抓手,积极打造标志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业现代化产业园,尤其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势。要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完善县级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打造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加速人才振兴,锻造乡村振兴“强引擎”。人才是第一资源,乡村振兴靠的就是人才。做好乡村人才工作,一方面要聚力引才留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地方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健全人才“全链条”服务体系,蓄力打造赋能乡村振兴的特色“人才港”。另一方面要聚力育才用才,地方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着力造就一支适应地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有效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积极引进和培育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建立“带头人+跟班人”的学习机制,有效带动小农户的共同发展;深化地区间人才交流,学习吸收先进经验,选派优秀乡村人才到一些乡村振兴工作做得突出的乡村进行学习和交流。
促进文化振兴,激发乡村振兴“高活力”。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和振兴。要深化宣传教育,开展系列地方文化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积极举办各类宣讲、文创活动,增强基层民众文化自信。要强化典型引领,深入学习推广“马庄经验”等乡村文化振兴典范,常态化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评选,激发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性,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推进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中去,发挥好基层组织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引导村民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攀比之风和享乐主义,营造良好的乡风乡气。
推动生态振兴,注入乡村振兴“新动能”。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做好农村耕地、湿地保护工作,绿色可持续地开展新型农业、渔业、养殖业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保护好物种多样性。要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做好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持续加强污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有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要深入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品牌建设,有力打造特色产品,强化村容村貌的优化改善,以“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为主要建设内容,争取美丽乡村的全覆盖,极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富饶的现代化农村。
强化组织振兴,增强乡村振兴“凝聚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纵深推进党建引领、推动组织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模范带头作用,强化组织体系内部建设,提升基层党员依规履职、廉洁履职水平,努力打造出“敢办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干部队伍。深化乡村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将党建引领机制与基层治理、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全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充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利用好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各项实施办法,结合各乡村集体的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积极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创新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方式,健全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提高乡村自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