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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高标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来源:

乡村建设和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省乡村建设和治理工作取得怎样的进展?乡村如何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史新明介绍,去年,我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全省乡村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2023年,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省级建立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12个专项任务推进组,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研究提出省级2023年度和3年中期建设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各地研究制定本级任务清单。重点抓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指导昆山、铜山、宜兴、盐都4个县区先行先试,开展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推动完成30%左右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二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紧紧围绕“十四五”全省农村除无人户或其它特殊情况外,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工作目标,今年确保完成66.3万户户厕改造和1066个行政村整村推进任务。

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负责人进一步补充说,“我省还将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村建设,全省计划建设不少于5个示范县、50个示范镇、500个示范村。

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沈和则建议,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乡村建设规划;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改善乡村发展环境,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城乡居民不再有明显生活品质的落差;以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为手段,进一步加快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下沉基层,增强服务普惠性、体验性和有效性。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同样不可或缺。“省委一号文件为我们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具体路径。”省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今年将全面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探索推广道德评议会、文明积分等有效手段,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深化美丽庭院建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进一步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支持乡村传统表演艺术、民间文学、传统体育、传统工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传承发展,统筹推动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点同步建设运行,让农村群众在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中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

“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比,我省乡村治理领域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组织优势强化治理优势,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通过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的组织体系、完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组织—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加强多维度基层制度创新。立足乡村特色文化禀赋,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治理资源,运用多主体参与、多层面协商、多维度赋权等治理工具,通过赋权、活权、扩能,维护农民主体地位,构建一套完善的“赋权扩能”体系。三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力推乡贤文化,发挥榜样引领力量,同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等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动,提升农民道德素质,带动农民群众自主参与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