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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登江苏农村改革经验10周年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     来源: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公布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从10年来全国和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共107项改革试验任务中优选30个典型案例,我市《江阴市“村社分离”改革激发农村新活力》案例入选。

2019年,江阴市作为省新一轮农村改革22个县(市、区)之一,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财务事务分离改革任务。通过村社分离改革,厘清村(居)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实现村民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有效分离,村(居)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分账管理,独立核算。

通过改革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五分开。除《试点实施意见》以外,江阴市配套制定了财务分离、人员分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筑牢改革基础,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系列政策,为全省面上改革提供江阴经验。

农村治理水平提升。实行村社分离改革后,村社按职责履责,各司其职。村(居)委会积极发挥自治组织功能作用,增强服务效能。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集体资产的管理、运营、开发,收益分配等事务,不断做强做大集体经济。

农民利益得到保障。通过村社分离改革,能够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均衡保障的资金承担机制,同时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不流失,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释放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

强村富民成效显著。2020年,全市256个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379亿元,净资产231.5亿元,村均净资产达9044万元,实现村级收入33.5亿元,村均收入达1308万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支出3.3亿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分红达36.6亿元。2020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416元,同比增长6.4%,连续二十一年保持全省县级第一。

监督管理更加健全。实施村社分离,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级事务,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通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集体经济组织事务,接受监事会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二者的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