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扎根乡村、覆盖广泛、贴近群众、快捷高效的工作优势,运用“四则运算”努力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法治建设,聚焦党建引领,夯实乡村治理之“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模范先锋作用,优选党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依法治理,确保乡村法治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大基层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构建行政复议与法治督察联动机制,开启“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筹建江北新区法院江宁巡回审判点和江宁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围绕动迁拆违、环境整治、农贸市场管理等乡村易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诉源治理和依法监督力度,实现诉讼调解和非诉调解的无缝衔接,确保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治理。加快实施“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复核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减”少纠纷隐患,坚持协同善治,扫除乡村治理之“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调解员、网格员、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等力量,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需求收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切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依法治理新格局。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提炼街道和司法所经验,深化湖熟“分级诊疗”、禄口“134”调解模式,建立“江宁·博望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丹阳“苏皖跨省联合调委会”,做实做强“‘枫桥经验’江宁实践”品牌。做好社区矫正“1+4”品牌再提升,即区社区矫正中心和上峰、禄口、陶吴、江宁4个矫正分中心进行全面实战化特殊人群矫治,不断加大对重点人员管控力度,落实分中心互帮共建民警全覆盖,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在控,同时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帮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最大程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基层社会秩序稳定,有效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乘”聚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温度,兜好乡村治理之“底”。高标准打造法律服务园“律政大厦”和“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企业法律服务向乡村辐射,加大高端法律人才在农村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运作、招商引资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的参与力度,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超前预防、及时化解,确保各类决策行为合法合理。优化“江宁智慧司法”基层平台建设,整合现有的“远程视频监控平台”“网络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数据指挥平台”“12348热线呼叫平台”,实现区街村信息“一网通传”、基层数据“一网尽览”、监督指导“一网协同”,切实提高基层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协同化水平。按照“兜底线”要求,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民生保障领域拓展,借助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卫生等各部门资源力量,主动将相关领域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感受到法治温暖。
“除”去陈风旧俗,激发自治活力,筑牢乡村治理之“魂”。加强对全区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的梳理完善,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美丽乡村绿色环保公约提供精准指导,促进“四民主两公开”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增强民主决策参与,进一步强化基层“软法”对广大乡村群众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约束作用。加快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升级工程”,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社区邻里书房、美丽乡村文化街角、乡村振兴学习室等江宁特色乡村文化阵地,实现全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全覆盖。加快实施“《小司普法课堂》品牌再提升工程”,重点挑选乡村关注的彩礼、土地确权等问题制作法律知识解读微视频,组织群众、“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参与拍摄、推广全过程,通过新媒体向辖区10个街道各社区推广传播,让“线上”普法微视频下沉基层社区,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突出运用“五个一”工作法打造“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融合发展,在每个社区建立1个“法律明白人”辅导站,每个网格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