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6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江苏江阴等四县(市、区)入选。
2017年5月农业部确定江阴为全国100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我市坚持高位推进,强化保障措施,抓好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共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38家。2019年8月,根据省厅《关于公布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江阴市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财务事务分离改革——村社分离改革任务。